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医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二、根据医院党委、行政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全院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
三、根据医院党委、行政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带有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关于上级文件、医院工作计划、重要决策部署、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起草、校订全院性工作报告、总结、通知、决议和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
六、负责医院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处理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医院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处理情况。
七、负责全院性会议的安排、通知、会务等工作;协调安排领导的工作日程。
八、负责各类来文的收发、传递、催办、保密、保管工作。负责以医院和党委、院长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公文的编号、复核和印发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使用医院党政印章和书记、院长名章,负责医院党政各部门、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统一办理医院对外介绍信。
十、负责医院对外联络工作和院级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医院公函邮寄和机要管理、公务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
十二、负责院务公开、保密、信访、综合档案管理、行政总值班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医院法治工作。
十四、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