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处
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处是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医院涉外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医院外事工作的计划、实施、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重大涉外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及上级外事领导部门汇报。
二、负责制定医院外事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向有关部门提供外事活动信息。
三、指导、协调全院的外事工作,做好归口管理工作。
四、负责以医院名义开展对外联系,与国(境)外高等院校、教育文化科研医疗机构、校友、知名人士、来院交流人员等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签订多种形式的合作协议等工作。
五、负责来访外宾(包括顺访讲学及上级主管单位和兄弟单位委托代为接待的外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六、负责医院因公出国(境)团组受理、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际合作项目、援助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的引进。
八、负责归口管理医院的国际合作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培训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介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审核拟聘人选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外国文教卫专家聘请及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外事纪律教育、对外宣传、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台港澳事务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当地政府、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联、企业等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配合学校对外交流工作、落实学校关于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文件。
十五、完成院领导、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