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
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服务医院中心工作, 为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
二、协助医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督促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加强日常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部门和科室,强化监督实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医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医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医院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医院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六、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的问题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工作,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保证执纪质量。
七、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八、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