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烟科〔2023〕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2023年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相关要求
1.支持领域:社会化管理、城镇化发展、节能降碳、污染物减排与生态重建、医养健康、公共安全、乡村振兴。
2.申报条件及程序符合《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附件)。
二、注意事项
1.政策引导类项目以政策引导为主,项目资金自筹。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3.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的不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同年度有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类似)项目连续2次以上申报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各位老师将申报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于本周五(2023年3月31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tfykyc@163.com,邮件名称务必标注“烟台市政策引导课题申报+姓名”,以免与近期其他类型课题申报混淆。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数量、时间待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注意:如需系统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可暂予空缺,待初评结束需要最终提交系统再另行告知。
具体通知详见:http://kjj.yantai.gov.cn/art/2023/3/27/art_16248_2899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