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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校地融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作者: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责任编辑:科技处 审核人:滨医烟台附属医院 浏览次数:

  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校地融合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相关要求

         校地融合项目以解决制约我市产业(企业)转型升级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和推动驻烟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范围内落地转化为重点,支持驻烟高校与产业(企业)开展精准对接产学研合作,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20、30或50万元。

         项目申报时,需提供驻烟高校与本市企业签订的、与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密切相关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应明确研究开发或转让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其中企业方提供的经费额度不低于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额度,申请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在现有合同内容基础上,增加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提高项目先进性和产业化前景。合同签署时间在2021年10月28日(上年度申报通知发布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绩效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

  (二)同一项目不得交叉申报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中其他类别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申报单位没有开展研究与开发(R&D)活动的;在上年度和当年的研发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

  3.项目负责人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因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拒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不同渠道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需要申报的老师登录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gl.ytstc.cn,在线注册个人账号,绑定单位中单位名称填写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出现提示并选择“申请成为子账户”。申请后请电话联系科技处,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填报申报表格。

         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导出完整电子版于下周一(2023年4月3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tfykyc@163.com,邮件名称务必标注“烟台市校地融合项目申报+姓名”,以免与近期其他类型课题申报混淆。同时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5份送至门诊楼5楼西5010科技处。

         注意:申报资料中如需完善申报单位相关信息,可单独联系科技处。

  具体通知详见:http://kjj.yantai.gov.cn/art/2023/3/27/art_16248_289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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