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e廉】三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荀子
【每周e廉】三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荀子
释义:每天多次反省自己,就会智慧明达,在行为上避免过错。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心中,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
【警示案例】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问题
近期,我市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从政从业,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博山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马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0年至2023年,马辉以他人名义承包土地开办猕猴桃园,进行猕猴桃种植与销售,共获利50.9万元。马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3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2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2.沂源县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郑刚违规投资获取大额回报问题。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郑刚向多家建设领域企业长期连续提供投资款,获利258万余元。郑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4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淄博高新区法院原正县级干部张明洲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张明洲2019年7月退休后,在未向其原单位报告且未向组织部门备案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到某公司兼职,从事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获取报酬。2023年12月,张明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光明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张光明2014年1月退休后,于2017年1月、2020年3月,先后成立并经营两家公司,从事环保设备生产、销售业务,获取高额利润。2010年至2016年,张光明兼任市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期间,以工资、电话补助、交通补助等名义违规领取报酬。张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主任科员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原四级调研员王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推销酒水问题。2012年至2013年,王忠向他人借款后,转借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利5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王忠借款给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获利101.5万元。2017年至2018年,王忠违规向他人推销白酒,获利8.8万元。王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开办企业直接参与经营活动,有的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有的违规兼职获取报酬,有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还有的“退而不休”违规从业谋利。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侥幸心理犹存、自我要求不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平正义,破坏营商环境,极易滋生腐败,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治。
来源: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