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科技处是负责科研管理、科技奖励及学科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部)科技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医院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监督实施和结题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技奖励的申报、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核、报销、奖励等工作。
五、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审批、报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
六、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申报、评估、监督、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科技信息档案管理、科技统计、专家库建设工作。
八、负责科研队伍建设,培育、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九、负责扶持、监管各科研平台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与运行。
十、负责组织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兴院的工作。
十一、向各级科协、学会推荐专家,参加上级科协组织的活动,支持和协助有关学会开展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器械临床试验以及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工作。
十四、完成院领导、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